问题 | 失业登记失业原因选哪个 |
释义 | 失业原因一般可以填写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1、合同期满; 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被单位解聘,迟退,或开除; 4、其他。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1张、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人事档案(档案内须含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等材料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办法: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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