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 法律法规变化; 2 工程变更; 3 项目特征不符; 4 工程量清单缺项; 5 工程量偏差; 6 计日工; 7 物价变化; 8 暂估价; 9 不可抗力; 10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 误期赔偿; 12 索赔; 13 现场签证; 14 暂列金额; 15 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没有设计变更的话,结算就相当于预算; 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来进行结算。也就是说,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和工程量的增减而产生变化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招标方会给一个暂定量。结算等于审计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3、对于乙方来说,固定单价比较有利,但是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时,投入的管理人员会省心一些,其次就是容易控制造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