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偶火化,另一方直系亲属。如果双方一人在在,那一定是其中一人签字。如果双方都不在,父母、儿子都可以。只要有家属在就可以。火化不一定非要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但需要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签字确认,才能火化(无家属的需要凭死者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殡仪馆在没有家属签字或没有证明的情况下擅自火化遗体的行为不妥。 火化时具体的步骤: 1、尸体火化时,死者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死者无直系亲属的,凭派出所证明,由旁系亲属到场签字。要有正规的火化证明。 2、正常死亡尸体的火化,应提交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由居住地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或无名尸体,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要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死者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者家庭户口本、送尸亲属的身份证或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 3、因此按规定遗体火化需要逝者家属提供其身份证明。由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火化申请。再由直系亲属签字。无直系亲属可以由派出所提供证明,由旁系亲属签字。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