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送我去进修学习了三个月,签订了15年合同,我想辞职,需要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约定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拓展延伸 医院合同期满后如何顺利辞职? 医院合同期满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顺利辞职。首先,提前与医院人事部门沟通,明确您的辞职意向,并了解相关程序和要求。其次,按照合同规定的通知期限,书面提交辞职信,并确保信函中表达明确的辞职意愿和合理的辞职理由。同时,与上级领导进行面谈,说明您的决定,并尽量保持积极的沟通态度。在辞职过程中,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如支付违约金或完成剩余工作任务等。此外,与人事部门协商离职手续,如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和福利等。最后,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请注意,具体的辞职程序可能因医院政策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合同,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双方约定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以及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和条款,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务。对于医院合同期满后的辞职,建议提前与人事部门沟通、书面提交辞职信、与上级领导进行面谈、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及与人事部门协商离职手续等。为确保顺利离职,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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