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没有对报警做资格规定,一般16周岁以下未成年报案需要家长陪同,在询问做笔录时是需要监护人或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在场陪护。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去公安局报警,可以以不需要家长一起陪同,只要报警的情况符合实际,则报警是有效的,报警时必须把具体的事情时间地点各种问题陈述清楚,便于公安人员有效的进行处理。 派出所做笔录的流程为: 1、派出所工作人员会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等信息,然后会询问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一系列问题,对其进行身份验证; 2、询问人员会询问事件内容,一般都是采取问答的形式。在被询问人回答的同时,记录人员会将被询问人提供的回答详细的记录下来; 3、在整个讯问过程结束后,记录人员会将记录内容与被询问人核对,在被询问人确定没有出入之后,由被询问人在记录簿上写上“以上记录我已经看过,没有出入“字样。 4、最后,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