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役四个月指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四个月,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但是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