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履行期限什么意思 |
释义 |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日期,债务人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履行义务。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对履行期限进行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 一、借钱没到期不还钱怎么起诉 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3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进行起诉的。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也是3年。 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 没有约定海宽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法律是有规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民法典的规定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法确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 (2)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合同的补充是以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然就没有合同要补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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