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股权的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是: 1.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 2.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3.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 一、无权处分行为对人的现状有何影响 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 1、若为合同行为,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能否有效取决于权利人是否会追认。 2、若为物权行为,看第三方是恶意还是善意,若善意,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物权,权利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若第三人是恶意,处分行为无效,第三人找无权处分人赔偿。 二、善意给予的法律后果 受让人需为善意。即受让人在与无权处分人就某物发生法律行为时,不知道无权处分人对该物没有处分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知情是指法律行为发生时的不知情,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实践中,判定受让人在法律行为发生时是否不知情要结合转让时的价格及交易的场所、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受让人取得物权。善意第三人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受让物的物权,原权利人对该物所享有的相关权利消灭,原权利人不得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该物。 三、财产怎样请求返还 财产被别人占有如何请求返还: (1)公民的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可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财产。 (2)公民的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非法转让给第三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请求返还财产。 (3)第三人善意取得该所有物时,所有人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而是要求该无权占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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