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抛物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
释义 | 高空抛物会对不特定的财物或者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故意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责。 一、简述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划分 高空抛物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怎样赔偿 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三、高空抛物入刑法新标准 高空抛物入刑法2021新标准是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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