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写民事诉状。首先第一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其次对于诉讼请求要写清楚,是否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之后还要写清楚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的小孩,是因为什么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而且在签名处,必须亲上大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接到通知已立案后要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需要像法院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