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租房申请后中途离职,不在当地工作,可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房申请。如果仍然在公租房所在地工作,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你可以继续居住。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归政府或者公共机构,如果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的,你离职后仍然可以住。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你离职之后,就不能再住了,须退还给单位。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 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