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执业资格证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一、护士执业证怎么补办 (1)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4、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四、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电子化注意事项: (1)护士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许可决定。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需符合证件照要求。 (3)申请材料模板请在护士注册系统个人端下载。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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