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给别人做担保跟妻子是否有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老公给别人做担保跟妻子是否有关要根据实际中具体情况进行判定。通常情况是丈夫约定保证责任,妻子是否承担首先得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老公给人做担保,其妻子是否承担责任,丈夫得举证担保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或者拿出妻子、家庭从该担保行为中受益的证据。否则的话,因为丈夫和妻子具有独立人格,能够以其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所以即使其中一方对外做担保,也不能直接认为双方对该笔债务连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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