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把财产全部给对方后悔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是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所有的婚内财产归一方所有,视为另一方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放弃,该放弃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是放弃分割财产的一方反悔,只要是能够证明当时在订立该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等情形,便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能否撤销要根据情况确定: 1、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 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在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对未分割的房产提出诉讼 在协议离婚后可以对未分割的房产提出诉讼。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一年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吗 离婚一年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七日内立案通知当事人。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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