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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城乡医保缴费时间
释义
    江西2022年城乡医保缴费时间是:
    1、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根据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体化征缴要求,力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工作。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2、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3、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缴费金额)。
    对农业转移人口、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4、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参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其他情况参加居民医保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5、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6、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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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