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房产共有的变更手续的办理:首先夫妻双方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然后双方共同亲自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审查后,确定夫妻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二人办理变更手续,并核发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