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知道公司债券期限及偿还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 1、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 2、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 3、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 (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 1、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 2、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 (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 1、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 2、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四)抽签偿还和买入注销 1、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 2、买入注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中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 偿还期限: 债券的偿还期限是从债券发行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的时间间隔。债券的偿还期限各有不同,一般分为三类;一是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的,为短期;二是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内的,为中期;三是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的偿还期限主要由债券的发行者根据所需资金的使用情况来确定。 一、债券偿还期限 债券偿还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各种债券有不同的偿还期限,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十年,习惯上有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之分。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并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一)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二)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三)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四)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二、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偿还的方式有: (一)到期一次直接偿还债券:在债券整个偿还期内,溢价或折价都已全部摊销,因此,无论当初是按面值发行还是折价或溢价发行,应付的账面价值均等于面值,不会因偿付发生损益。 (二)提前从证券市场买回债券:如果提前偿还的债券不是规定的付息日,则必须将上个付息日至提前偿还的利息付清,并在注销债券的同时注销相关的未来摊销溢价、折价及债券发行成本。 (三)向债券持有人赎回债券。 (四)分期分批偿还:指本金分成若干批次分期偿还,其偿还形式可根据债券发行时规定的办法进行,或采用分批抽签、或按债券号码的顺序的办法还本。 (五)举借新债偿还旧债:举借新债还旧债的具体方法,既可以是直接交换,即直接用新债券换回旧债券,也可以是用现金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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