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审开庭时,可以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开庭审理么??二审开庭时,可以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开庭审理么?二审开庭时,不能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开庭审理,必须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要求是三人。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裁决案件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基本主体,根据三大诉讼法以及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对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除一部分简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外,其余的全部实行合议制,行政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合议庭进行审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一审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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