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是否允许外地人在此领证结婚? |
释义 | 外地人在北京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条件。外地户口与本地居民结婚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办理结婚证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并提交照片。程序包括双方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亲自签名或按指印,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 法律分析 双方都是外地人,不能在北京领结婚证。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都是外地人,在北京领取结婚证的条件是,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此外,如果外地户口与本地居民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一、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语 外地人想要在北京领结婚证,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双方都是外地人,则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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