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 1. 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和2000元/月, 2. 分别比原标准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重庆市城口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