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调查人的隐私权应该受到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以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取证。但是,这必须在严格的法律条件下进行,而且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案件时,对被告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侦查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可以采用必要的调查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依法收集证据,严格保护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有关机关的调查工作。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使用技术手段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取证的,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取证笔录,并将依据技术手段取得的证据与被调查人或当事人在现场的情况予以记录和说明。 在被调查时,如果警方要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取证,必须在严格的法律条件下进行,遵循规定的程序,并尽可能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