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分别作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合并形式;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继承方案;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签约日期、地点;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流程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