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常州市法定产假多少天
释义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的正常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具体休假天数根据怀孕情况和生育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规定: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常州市法定产假休假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常州市劳动保障条例》规定,常州市的法定产假休假期限如下: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前产期15天和后产期83天。如果是多胞胎妊娠,产假可延长15天。同时,如果女职工需要延长产假,可以根据医生的证明,申请延长产假30天。此外,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病需要休假,可以按照病假的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法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障。以上是常州市法定产假休假期限的具体规定,请女职工合理安排产假,保障自身和宝宝的健康。
    结语
    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常州市劳动保障条例》,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前产期15天和后产期83天。如果是多胞胎妊娠,产假可延长15天。同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女职工可以申请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法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障。请女职工合理安排产假,保障自身和宝宝的健康。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1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