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可以到福利院了解被收养儿童的情况,选择收养的孩子后,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 一、收养人可以收养成年子女吗 不可以收养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并且该未成年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双方私下收养孩子违法吗 双方私下收养孩子是违法的,因为收养孩子需要办理收养手续,如果不办理收养手续是违法的。 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除了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新生儿送人犯法吗 生父母确实因为家庭非常困难而无法抚养孩子,是可以允许送给他人收养孩子的,且并不违法,但要履行一定的收养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如果排除上述的情况,这种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遗弃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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