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跨国公司的犯罪行为具有跨境性质,因此其法律责任的追究涉及到跨国司法合作和国际法规的适用。根据国际法规的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和相互尊重原则是基本原则,即任何国家都有权在其领土内行使司法权,但同时应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和司法管辖权。跨国公司犯罪行为的追究需要涉及到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和互助,在国际法上,现有的司法合作和互助机制包括引渡、法律援助、相互认可判决和裁决等。 法律依据: 1.《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44条规定,各缔约国应该在执行本公约时,互相提供必要的司法协助和合作,包括引渡、法律援助、相互认可判决和裁决等。 2.《国际私法公约》第7条规定,国际私法适用于国际民事案件,其中包括涉及跨国公司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3.《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和司法协助,应当依照有关的国际条约、协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的犯罪行为涉及到跨国司法合作和国际法规的适用,相关国家应当通过司法合作和互助机制,共同维护国际法秩序和公正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