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调解: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调解是指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的调解人员进行协调,促使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是一种灵活、快速、经济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受到很多当事人的青睐。 2、仲裁: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相关部门的仲裁人员进行公正、独立的裁决。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诉讼:在特定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诉讼程序相对较为正式和繁琐,通常适用于争议较为复杂或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如下: 1、先由当事人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然后可以请调解组织来调解; 3、调解不成的,再依法申请仲裁; 4、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来处理。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后续看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