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贫工厂有什么政策 |
释义 | 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可获得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要求累计工作6个月且支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标准为每人1000元。已吸纳贫困劳动力的车间可直接申请奖补,但同一人不能重复享受相同类型的就业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 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给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如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已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或已委托贫困劳动力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同一人的,同一种类型的就业扶持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拓展延伸 扶贫工厂的政策如何促进贫困地区就业? 扶贫工厂的政策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的就业。首先,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建设和发展扶贫工厂。其次,政策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提供就业机会。同时,政府还为扶贫工厂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投资。此外,政府还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职业培训机会,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扶贫工厂的政策还注重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手工艺品制作,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推动了贫困地区就业的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 通过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政府提供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的就业。政府资金支持、企业设立工厂、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成本,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发展特色产业,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创造了机会。这些政策的实施推动了贫困地区就业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地区经济的繁荣与人民生活的改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五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三章 成 员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