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权可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取得的股权,如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的,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