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病能报大病补助 |
释义 | 大病补助的病种范围主要如下: 1、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其中,低收入家庭成员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三种疾病属于救治范围;低保家庭成员患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疾病属于大病重病救治范围。 2、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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