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兼职不想干了,没签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足额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其他情形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下可以随时走,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足额发放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学生兼职提前结束,合同未签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法律规定,学生兼职在合同未签约的情况下提前结束,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约束文件,双方未签署合同意味着没有明确约定违约条款。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即使没有签约,双方仍然应该尊重对方的权益,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式是必要的。如果存在其他约定或口头协议,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足额工资和经济补偿。对于学生兼职在未签约情况下提前结束,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双方仍应尊重对方权益,提前通知并协商解决方式是必要的。为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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