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住所每套80元。如果有共有权证,将额外收取人民币10元本金。 其他物业的建筑面积为200元(500元)以下,500-1000平方米为300元,1000-2000平方米为500元。 2000-5000平方米为800元,5000元或者更多,是1000元。如果有共有权证,则必须多付10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