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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废备案管理网上流程
释义
    网上办理危废转移申请的流程包括:单位填报申请信息,接受单位初步同意,移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联单使用网上审核通过后生成转移计划编号。
    法律分析
    网上办理流程:
    1、危废产生单位网上填报申请信息(打包上传申报材料)
    2、危废接受单位初步同意
    3、移出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接受地环保部门网上审核
    4、联单使用网上审核全部通过后,会自动生成转移计划编号,即完成了本次危废转移申请工作。
    拓展延伸
    危废备案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与优化
    危废备案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与优化是指将传统的危废备案管理流程引入数字化技术,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力成本和纸质文件使用。通过建立网上流程,实现危废备案的在线提交、审批和查询,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数字化转型还可以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整合和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更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加强对危废管理的监督和控制。此外,数字化转型还可以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升了危废备案管理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结语
    数字化转型与优化为危废备案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改进。通过网上办理流程,危废产生单位可以方便地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而危废接受单位也能快速审核。经过移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的网上审核,一旦联单使用网上审核全部通过,转移计划编号将自动生成,标志着本次危废转移申请工作的完成。数字化转型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还实现了数据的自动化整合和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此外,数字化转型还促进了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升了危废备案管理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第十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第十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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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