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品房现售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三、外地户口在京购买商品房需要以下条件(以北京为例):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