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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的哥提醒乘客戴口罩反被扇脸,恶意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释义
    一、的哥提醒乘客戴口罩反被扇脸
    11月17日下午,大英县公安局对此事通报称,11月16日16时许,黄某军到该局盐井派出所报案称,其11月15日晚驾驶出租车拉客时,被一名乘客辱骂并殴打。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2021年11月17日8时50分,熊某志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经查明,11月15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熊某志(男,52岁,大英县象山镇人)与朋友周某华饮酒后在大英县蓬莱镇乘坐黄某军驾驶的出租车时,熊某志因不满驾驶员黄某军要求其佩戴口罩,情绪激动并辱骂、殴打黄某军。
    通报称,熊某志辱骂、殴打黄某军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二、恶意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恶意对他人进行殴的,可能会触犯的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恶意殴打他人的法律责任,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殴打他人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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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