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条件以及如何登记备案 |
释义 | 一、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条件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 4.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一以上; 5.高层建筑已完成地下主体工程。 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如何登记备案 成都市商品上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带齐如下材料,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区别: 1.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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