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鉴定手指伤残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手指伤残最高三级,最低十级。 1、三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四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3、五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2)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3)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4、六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4)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七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6、八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3)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4)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5)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7、九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一手食指2~3节缺失; (3)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4)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8、十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 (1)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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