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法院的管辖哪些 |
释义 | 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管辖具有专门性的案件,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其产生及人员任免方式与地方人民法院不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 法律分析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 (1)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 (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的约束。 (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不同于地方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并不是经过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任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拓展延伸 国际法院的审判权限及管辖范围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国际争端和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司法审判。其审判权限和管辖范围涵盖多个方面。首先,国际法院有权审理来自联合国会员国之间的争端,无论是涉及领土争议、条约解释还是其他类型的争端。其次,国际法院还可以接受来自国际组织的请求,如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等。此外,国际法院还能够处理个人之间的争端,但前提是相关国家已经同意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总体而言,国际法院的审判权限和管辖范围广泛,旨在维护国际法的权威和公正性,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结语 专门人民法院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其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范围受到特定约束。与地方人民法院不同,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人员任免方式也有所区别。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国际争端和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司法审判,其审判权限和管辖范围广泛,旨在维护国际法的权威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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