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协议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
释义 | 1、刑事和解协议书,要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二条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对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一、刑事和解在哪些情况中可以适用 按规定,在我国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比如自诉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和侵占案,因为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所以是允许刑事和解。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 确定相应的范围后,达成刑事和解要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要真诚悔罪; 2、当事人和罪名要符合刑事和解的要求; 3、被告人要获得被害人谅解; 4、被害人是自愿和解; 5、司法机关对双方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6、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7、双方如约履行和解协议内容。 签订刑事和解协议后,因为被害人受被告人胁迫、欺诈签名确认,可以提供相应证据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和解协议,被告人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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