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方式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3、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4、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询问和质询; 6、特定问题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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