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要扣税吗 |
释义 | 我们常说的合同有两种:一是普通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协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二是劳动合同,指我们在就业时与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 对于普通合同的纳税问题,一般情况是合同履行期满后,有时因违约会产生违约金和赔偿金,我国税法规定,对当事人因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而取得的损失赔偿,应按规定并入收入额中依法计算征收流转税。但违约金计入应税收入的前提是履行了合同交易;对于未实际履行合同交易而取得违约金收入,因并不存在应税行为,由此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则无须计人收入额中计算流转税。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补偿款的涉税问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文件规定: (1)如果劳动者获得的赔偿金额是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的,是需要征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时要从补偿金中扣除五险一金。 (3)破产企业的一次性安置费免除个人所得税。 一、公司经济补偿金不应支付情形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扣税答疑 网友问题: 之前我和我的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因为我要去别的地方工作了,所以要和这个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不知道单位这种情况要不要给我补偿金吗?请问劳动合同期满补偿金要给多少呢?给了补偿金的话会不会扣我的税呀。 律师回复: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是合法的解除合同的方式,并且根据该法,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也不是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劳动合同补偿金给多少是不知道的。然后关于扣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才要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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