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教育教师、手语翻译是指哪些人
释义
    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职工、管理干部,普通教育机构中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系、部)的教师、职工、管理干部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班主任及主科教师。手语翻译是指各级残联和聋哑人企事业单位的专(兼)职手语翻译、手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担负着对残疾人进行思想文化教育的重任。他们所从事的是一种体力和脑力并用的复杂劳动,是各级残疾人组织和聋哑人比较集中的福利企业必不可少的工作。为了体现对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的关心,法律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教师借钱不还教育局管吗
    教师借钱不还的,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教育局不会管的,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起诉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教育局有权开除教师公职吗
    教育局有权开除教师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判处管制和拘役的不会开除公职,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但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会开除公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