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到哪里 |
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是单列,也就是分户,也可以迁回自己的原户籍地,再婚的还可以迁去现任丈夫户口所在地。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一、妻子迁入丈夫户口流程是什么 妻子迁入丈夫户口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夫妻户口不同省的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的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 二、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么 户口迁走了还能迁回来。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如下: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 2、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3、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 4、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三、老公户口不迁走会影响我的孩子上户口吗 不影响。无论孩子的户口迁不迁走都和他有关系,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的话,他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将来孩子对他的财产也有继承的权利。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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