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不报的部分怎么办 |
释义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治疗费由工伤基金支付。一般情况下,工伤治疗中一些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报销,主要原因是超过工伤基本药品目录用药,也就是超范围用药。如果是急诊或急救需要,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工伤基金可以报销。参加工伤保险后,用工单位基本上不再负担工伤人员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也没有义务再负担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但是,工伤者在住院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超范围用药的情况。如果是工伤人员和家属在已知是自费情况下并签字认可的,只能是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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