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满足其一属于三无产品。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一、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的区别在哪 “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 1、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 2、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3、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 伪劣产品: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