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团体注销和撤销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注销一般是指社会组织因发起或者成立时的宗旨已完成,自行解散、分立或者合并,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或者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存续,经依法清算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社会组织登记的行为。撤销一般是登记管理机关依职权实施的单方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指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因从事某种违法行为,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主体资格的行政行为;另一种是因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原登记行为的情形。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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