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发包 |
释义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且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变更或解除,承包方可自愿交回承包地并获得合理补偿,妇女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法律分析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发包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二、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3、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结语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法律依据。发包方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变更或解除,承包方可以自愿交回承包地并获得合理补偿,但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发包方。妇女结婚或离婚丧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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