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所需资料具体如下: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5、照片。 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要哪些材料 民政局办理离婚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去民政局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1、去民政局离婚要带齐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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