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依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在这之后生二胎是不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在此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交付社会抚养费,已征收的各省二胎罚款不会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