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其中抵扣联和发票联都是要给客户的,只有记账联是留着用来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 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