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运行的六大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确定的经济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保险公司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3、主力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因为导致保险损失的原因可能有多个,所以近因原则对认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有很重要的意义。 如果近因是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人通过补偿让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恢复到受损前的经济原状,不能因为损失而获得额外利益。 也就是说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但是被保险人没有遭受到损失,也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遭受到损失,得到的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实际损失。 5、代位求偿原则 代位求偿原则是指保险人依法对被保险人所遭受到的损失赔偿后,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方要求赔偿损失。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 6、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 一、买保险可以规避风险吗 可以。 保险当然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但是注意,规避不是避免,正是因为我们在未来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在会选择购买保险来做到风险对冲,减少发生事故带给我们的损失,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保险是可以规避风险的。我们买保险,可以花少量的钱,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保险。 二、保险的性质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保险人以营利为目的。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大量的社会资金,再对这些资金进行运作,实际上是在社会范围内起到了资金融通的作用。 3、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保险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保险的运行机制是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组成保险基金,当某一个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他可以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因此,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保险在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收入再分配的机制。 5、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保险转移危险是指投保人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后,换取了未来经济上的稳定。也就是说,投保人用确定的支出(保险费)转移了未来不确定的危险损失。比如,投保人在交纳房屋保险费后,即便房屋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在经济上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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